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售房上市公司粤泰股份被罚

责任编辑NO。魏云龙02982020-05-11 16:11:58  阅读:2395+ 自媒体

中国网财经5月11日讯 (记者李海兆) 5月6日,广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一则行政处分决议书(穗房监管法〔2020〕55号),上市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泰股份”)因存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房子、收取预付款的违规行为,被罚6.7万元。

广州市住建局发布的处分决议书显现,粤泰股份存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房子、收取预付款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则。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则,广州市住建局决议对粤泰股份作出罚款67090元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