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一房产纠纷案5年未结一审法院三次审理两度以为涉违法

责任编辑NO。卢泓钢04692020-04-16 19:55:23  阅读:7523+ 自媒体

汹涌新闻记者 王鑫

来历:汹涌新闻

内蒙古通辽商人王文霞卷进一同房产纠纷,连同曾在王文霞名下公司担任司理和法人代表的胡日查一同被诉至法院。

申述两人的,是在内蒙古通辽市做个别生意的田玉杰。后者诉称,王文霞欠胡日查的钱,胡日查又欠田玉杰钱,三人洽谈后决议将王文霞公司的两套营业房直接过户给田玉杰。但王文霞一向不合作过户。王文霞则称她不欠胡日查的钱,房产纠纷另有隐情。

这样一个案件,5年来或因被法院认涉违法移交公安,或因被告涉刑案间断诉讼,一向没有一个结论。

关于该案是否涉违法,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科区法院)和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分局(以下简称:科区公安分局)曾有不同定见,科区法院以涉违法为由将该案移交科区公安分局后,该局经侦办以为该案系经济纠纷;田玉杰再次申述至科区法院,该院仍以涉违法驳回申述,田玉杰对此不服,阅历上诉被驳回、蒙古高院指令再审、通辽中院吊销原裁决,案件又回到科区法院。

不过,科区法院终究则以被告胡日查涉嫌欺诈被科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于2019年11月裁决该案间断诉讼。而胡日查是否涉罪,数年来司法机关一向未能查清。

4月7日,汹涌新闻从科区公安分局得悉,该局已增派人手对胡日查涉嫌欺诈一案的补充侦办作业,现在,作业仍在进行中。

法院以为涉违法移交公安,公安以为是经济纠纷

2015年,田玉杰将王文霞和胡日查诉至科区法院。

田玉杰诉称,胡日查欠她钱,王文霞又欠胡日查400余万元。2009年,经三人洽谈后,决议由王文霞将其名下两套坐落百合园小区的营业房过户给田玉杰抵债。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王文霞一向没办理产权过户。田玉杰恳求判令王文霞和胡日查将两套营业房过户到其名下。

不过,王文霞则称,她实际上并不欠胡日查的钱,胡日查也供给不出依据。但最初,她确实与田玉杰签订了《商品房转交协议》。

“其时,公司要将部分财物转移到他人名下,也便是让他人挂个名。我就在胡日查的牵线下,和田玉杰联络处理那两套营业房的作业。”王文霞说,她不欠胡日查的钱,“三角债”就无法建立,房子产权改变天然也没有存在的条件。没想到田玉杰会据此要求她过户。

2015年12月,科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决,以为本案涉嫌经济违法,驳回田玉杰的申述,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2016年4月,科区法院将胡日查涉嫌合同欺诈案移交至科区公安分局。 科区公安分局经过9个多月的检查后以为,该案归于经济纠纷,遂于2017年1月9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随后,王文霞就此案向科区检察院恳求刑事立案监督。

与此一起,王文霞向科区公安分局报案称,胡日查将其公司坐落明仁办事处的一处营业房(以下简称:108号房)骗走,涉嫌职务侵占。

2017年1月18日,科区公安分局作出立案奉告书,以为胡日查涉嫌职务侵占案现实清楚、依据确凿,契合立案条件。5月11日,胡日查被刑事拘留。

次日即5月12日,科区检察院答复王文霞称,经该院侦办监督科检查,赞同公安机关对胡日查涉嫌合同欺诈案不立案的理由,即该案归于经济纠纷。科区检察院表明,因胡日查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胡日查涉嫌职务侵占的房产与该经济纠纷案触及的两套房产是根据同一笔债款,主张公安机关将该经济纠纷案触及的房产纠纷与胡日查现有的违法现实一起侦办后依法处理。

2017年5月24日,胡日查被科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一审二审法院再次以为涉罪,内蒙古高院指令再审

别的一边,在科区公安分局对胡日查涉合同欺诈不予立案后,田玉杰第2次将王文霞和胡日查诉至科区法院,持续恳求法院判定将两套营业房过户。

2017年10月,科区法院作出(2017)内0502民初566号民事裁决,再次以“因本案涉嫌经济违法”为由驳回了田玉杰的申述,第2次将案件移交至科区公安分局。

田玉杰不服该裁决,上诉至通辽中院。通辽中院检查以为本案具有经济违法嫌疑,于2018年1月作出(2018)内05民终186号民事裁决,驳回上诉,保持原裁决。

尔后,田玉杰又向内蒙古高院恳求再审。2018年末,内蒙古高院作出民事裁决,指令通辽中院再审。

内蒙古高原裁决以为,原审法院在未有依据证明本案诉争的法律关系涉嫌违法,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予立案决议的情况下,仍裁决驳回田玉杰的申述,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缺少现实和法律依据。

检察机关作出不申述决议书后,又发函要求警方持续侦办

一起,公安机关对胡日查涉嫌职务侵占案的侦办也在进行。

科区公安分局在侦办胡日查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后,向科区检察院移交检查申述。其间,科区检察院退回侦办机关补充侦办两次,延伸检查申述期限三次。

科区公安分局移交检查确定,2007年11月至2009年11月,胡日查担任通辽市燕顺斋有机食物职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其间利用职务之便,运用企业现已报废的公章,虚拟现实,将108号房的产权证办理到其个人名下。

不过,经科区检察院检查并退回补充侦办,依然以为科区公安分局确定的违法现实不清、依据不足,不契合申述条件。

2019年2月2日,科区检察院作出不申述决议书,决议对胡日查不申述。

次日,科区检察院发函至科区公安分局,要求该局持续查清胡日查涉嫌职务侵占的相关现实。一起,科区检察院还主张科区公安分局持续侦办王文霞指控胡日查涉嫌欺诈一案。

被告又被以涉嫌欺诈立案,法院裁决间断诉讼

回到田玉洁与王文霞、胡日查房产纠纷案。

2019年6月,通辽中院作出再审裁决,吊销(2018)内05民终186号民事裁决及(2017)内0502民初566号民事裁决,指令科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

同年11月,科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决,因该案被告胡日查涉嫌欺诈被科区公安分局立案侦办,该案间断诉讼。

科区公安分局作出的《立案奉告书》显现,胡日查是2019年9月20日被立案侦办的,原由于:“我局以为该案有违法现实、需求追查刑事职责、归于我局统辖”。

次月底,在河北警方的帮忙下,科区警方将胡日查抓获归案。尔后,科区公安分局向科区检察院报请拘捕。科区检察院以为违法现实不清作出了不予批捕决议。

关于2019年2月科区检察院作出的不申述决议,王文霞不服,向通辽市检察院提出申述,通辽市检察院于本年1月作出的《刑事申述复查决议书》显现,该院复查查明,2009年5月,燕顺斋公司经过通辽市房产局产权所,以对换的方式将108号房与虚拟的胡日查同方位房子,过户给胡日查。2012年6月,胡日查将108号房出售给薛光芒。

2019年9月,通辽检察院依法对“7·20”涉黑专案,即薛光芒(绰号“留住”)等34名被告人以涉嫌安排、领导和参与黑社会性质安排罪、不合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高利转贷罪等罪向通辽中院提起公诉。

该院复查以为,现有依据不足以确定胡日查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原案现实不清,依据不足,科区检察院作出的不申述决议正确,王文霞提出的理由不能建立,该院不予支撑。

田玉杰说:“整件事里我挺冤的,胡日查的作业没完没了,先是不立案后来又立案,职务侵占不可又来个欺诈。他的作业搞不完,我的案件就无法推动。”

王文霞说,关于胡日查涉嫌欺诈一案,科区检察院给出了19条补充侦办定见,“复杂化”了。

关于王文霞的说法,汹涌新闻4月7日向科区检察院进行求证,到发稿前,科区检察院未进行回复。

汹涌新闻记者屡次拨打胡日查的手机,一向无法接通。

科区公安分局作业人员4月7日告知汹涌新闻,该局已增派人手对胡日查涉嫌欺诈一案的补充侦办作业。现在,作业仍在进行中。